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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米乐m6名村 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情况 动态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0 22:49:42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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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市新增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处,其中连江县1处,永泰县1处;新增省级传统村落3处,其中福清市1个,连江县1个,罗源县1个;新增公布历史建筑479处。目前,我市有各级历史文化街区5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3个,各级传统村落133个,全市已确定并公布历史建筑1181(其中已有48处已升级为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传统风貌建筑25处。

  1.成立项目指挥部,加强统筹推进。为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2021年我市成立九大行动成立专项行动小组,下设项目指挥部。其中古厝保护项目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为指挥长,米乐m6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为副指挥长,推动福州古厝、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和活化利用。

  2.加大保护力量。各县(市)区基本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机构设置,强化组织保障能力,统筹协调历史建筑资源保护、管理及利用工作。

  3.强化绩效考核。自2019年起,我市连续3年将古厝保护工作列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将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文物、历史建筑安全巡查等内容作为考核指标,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展绩效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保护工作做在日常,把功夫下在平时。

  我市先后投入上百亿资金,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市财政局制定出台《福州市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市级修缮资金奖补办法》,专门安排资金1亿元对古厝修缮项目进行奖补。通过采取补助单价及单栋限额控制的方式,对古厝修缮工程分为全面修缮、局部修缮和抢险加固三类予以奖补。县(市)区方面也都为古厝保护管理设立了专项财政预算,加强工作经费保障,有效促进社会各级自发修缮古厝的积极性。

  截止2021年底,我市三坊七巷、朱紫坊街区完成年度投资约1.7亿元;上下杭街区与南公园、梁厝2处历史建筑群累计完成投资额约4.6亿元;持续推进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内完成2个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6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整治提升,累计完成投资超过1亿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为3200万元;新增修缮完成230处古厝,累计完成投资约3亿元。

  1.保护规划编制情况。《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20年)》于2014年10月17日经省政府批复实施,名城保护工作有了法定的规划指导依据,成效极其显著。2021年,《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现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以省政府批复的名城保护规划为引领,经其划定的历史地段均已编制完成保护规划。2021年,我市启动市政府公布的第二批3处历史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截至2022年4月,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均已编制,有7处保护规划已获省政府批复。米乐m6115个传统村落已完成保护规划编制。

  2.历次评估检查情况。自2020年起,我市先后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城市体检评估、住建部关于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与永泰县嵩口镇国家历史文化名镇的评估、省住建厅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划定工作评估验收、省住建厅与省文物局关于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自查自评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

  2021年,我市顺利完成省住建厅与省文物局关于全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发现问题整改和自查情况回头看,未收到相关整改意见。同年,在全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综合考核中,我市历史文化保护类项目省级考核获满分、综合排名全省第一;同步通过省住建厅省为民办实事保护利用城乡历史文化项目中期及年终评估工作。

  1.开展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2020年12月,我市部署开展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对全市域范围内建成年代50年以上、或虽不满50年但有特定价值意义的建筑普查工作开展普查登记、认定公布等。全市174个镇(街)已基本完成古厝核查普查工作,现已初步形成历史建筑建议名单及传统风貌建筑建议名单8000余处。各县(市)区现均已完成第四批历史建筑公布任务。此外,福清市、闽侯县、闽清县已先行完成第五批历史建筑公布工作,全市目前共计公布历史建筑1181处(其中已有48处已升级为不可移动文物),米乐m6均已实施挂牌保护,已完成测绘建档874处,编制保护图则897处。

  2.持续完善古厝管理机制。我市推广向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发放《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告知书》的做法,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及保护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晰;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古厝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见(试行)》和《福州市古厝活化利用消防审查工作导则(试行)》,全面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及零星单体古厝的消防安全水平。

  3.促进古厝文化交流。2021年,我市着力推动成立“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会”“福州市古厝研究会”两个研究会,通过联合我市相关机构、社会各界有志之士,共同参与我市古厝文化交流和保护工作。目前,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暨成立大会已于6月9日召开,福州市古厝研究会第一届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正在积极筹备中,计划于近期召开。

  2021年7月21日《人民日报》头版文章、住建部第148期信息专报及省住建厅第6期简报专门对福州古厝保护经验做了专刊经验推介,我市还受邀在住建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专项工作调度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我市严格按照省住建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历史建筑、古宅古建筑保护利用等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3月,我市专门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严格执行文化遗产先普查后征收制度,要求对存在文化遗产的地块编制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意见或报告,提出文化遗产和风貌保护措施,切实把好文化遗产保护“两道关”。2021年至今,我市对四城区共计20个项目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评估工作;对四城区外共计55个项目(地块)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评估工作,落实省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九条措施”要求。

  1.坚持法治先行。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决定》,进一步推动我市名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2.坚持规划引领。一方面,借力专业团队,委托国内顶级设计团队高起点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历史建筑等各类专项规划,按照“多规合一”要求逐步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另一方面,2021年,我市推动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联合编制、同步报批,提高编制效率,缩短审批周期,完成《福州市传统村落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3.完善专家咨询队伍。目前,我市已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库,专家库包含有15名文化遗产保护顾问专家和涵盖10个专业类别的129名专家,充分发挥名城保护专家智库作用。

  4.强化激励措施。2021年,我市对参与福州古厝保护利用表现较优异的45名同志进行奖励,对97名同志进行通报表扬,有效促进形成自下而上参与古厝保护的自觉性与荣誉感。

  1.推动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群)品质提升。中心城区在既有基础上,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南公园和梁厝等地段进一步推进保护建筑修缮、配套设施提升、非遗文化挖掘、创新活化利用和宣传推广等工作,成果较为显著。如三坊七巷获评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第一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等称号,并入选全国第二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名单;朱紫坊成为我市游客服务空间的新标杆,全面打响朱紫坊“活力街区”、“艺术街区”、“研学街区”品牌;上下杭2021年获评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基地、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等称号;南公园历史建筑群、梁厝历史建筑群基本完成一期保护修复工程等。

  2.打造县(市)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示范实践案例。2021年,我市进一步深化各县(市)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古厝的保护利用工作。如连江县温麻与永泰县永阳古城2个历史文化街区,通过老字号、老故事等,将街区打造成该县最能展现老城味道和地方特色、延续老城记忆和地方文脉的集中展示区。上述两个街区现入选第五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填补县(市)区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的空白。

  在村落整治提升方面,通过合理规划、科学安排、注重传承、整合资源,实现了静态保护向活态传承转变。如永泰县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嵩口镇及国家级传统村落月洲村作为44届世界遗产大会唯一一处镇村类参观考察点,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主任等外宾代表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我市近年来完成的21个重点提升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中,有15个入选乡村振兴试点镇村。

  在古厝保护修缮、活化利用方面,如鼓楼区结合旧城改造将汤边社区程府(历史建筑)、后营巷27号弄9号纳入红线范围进行公开出让,由土地竞得者修缮后交付鼓楼区使用;永泰县山边楼修缮由村民自筹(线下)+网络众筹(线上)方式,共筹集到爱心款21.96万元,创新古厝保护资金渠道来源,为古厝民间保护提供了新思路、新做法。2021年我市共有22个村庄的43处老建筑在海峡租养平台上线登记。

  在推进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中,我市积极开展“福州古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筹建工作,以“信息化+大数据”,以期实现全市域的古建筑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现已先行完成古厝普查登记子系统建设。此外,在开展历史建筑(普查成果)巡查过程中,通过安装探头、推广福州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系统APP平台等技术手段,做到巡查工作全时段、无死角。

  (一)部分县(市)保护规划未能及时完善成果。永泰、连江、闽侯等县部分保护规划未及时按照审查会意见修改完善成果、未落实与相关规划衔接,导致未能按程序上报。

  (二)部分县区保护图则编制工作滞后。我市截至2021年年底确定公布的1181处历史建筑中由于资金紧张,重视不够等原因,部分县区编制进度滞后,米乐m6如罗源县已公布历史建筑101处,完成测绘建档及保护图则编制仅9处。

  (三)基层保护意识与手段等薄弱环节有待加强。一是部分古厝由于无人看管,长期遭受风吹雨淋等自然毁坏严重。二是一旦被认定为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往往导致“旧屋不能拆,新房不能建”,“权责不对等”,原住民迫切希望改善生活条件。

  (四)专业人员和传统建筑工匠匮乏。在保护利用工作的具体开展过程中,需要精通传统工艺和文化的专业人员,对从业者的专业性要求较高。但相关专业人员和能够从事保护修缮的工匠匮乏,米乐m6对保护利用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五)资金缺口较大。我市虽已出台《福州市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市级修缮资金奖补办法》,但全市名城资源要素丰富,体量巨大,日常管养、修缮及开发建设所需资金量巨大,其中还涉及私有产权等复杂情况,资金缺乏导致难以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持续开展保护利用。

  下一步我市以历史文化保护为工作重点,一是深化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深入挖掘福州名城保护文化内涵,继续完善名城保护规划与法规体系,推进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二是不断完善古厝保护管理机制,进一步盘活古厝资产,传承好、保护好、守护好福州古厝。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扩大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团体合作力度,同时持续举办古建工匠培训班、名城工作者培训班,为古厝保护提供各方面的技术人才。四是推动《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普法宣传工作,持续开展做好各类政策解读、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传承意识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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